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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州消防救援支隊關于申報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通告

2024年01月19日 15:44

全州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各單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0號)、《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61號)、《吉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試行)》(吉消〔2023〕116號)及《延邊州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延州政辦發(fā)〔2022〕22號),延邊州消防救援支隊擬近期對全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一次調整?,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依法履行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全州范圍內(nèi)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試行)》的單位,應主動向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隊申報,并按要求認真填報《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表》、《消防安全責任人備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備案表》,于2024年2月28日前向主動向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隊申報登記。由消防救援大隊對申報單位核準,列入2024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錄,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jiān)管范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三、2023年已列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且至今仍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試行)》的,此次不需重新申報。年內(nèi)因整合、停業(yè)且已不符合《界定標準》或者新開辦的單位達到《界定標準》的,均應及時上報有關資料,由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隊核準后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錄中予以刪除或者增加。

四、凡達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而未按規(guī)定申報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具體申報方式或不明之處可前往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隊咨詢或致電聯(lián)系。

各地消防救援大隊辦公電話:

延吉市消防救援大隊0433-2750600

圖們市消防救援大隊0433-3622166

敦化市消防救援大隊0433-6365566

琿春市消防救援大隊0433-7513434

龍井市消防救援大隊0433-3222093

和龍市消防救援大隊0433-4262124

汪清縣消防救援大隊0433-8853177

安圖縣消防救援大隊0433-5814000

特此公告。

附件

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試行)》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表》

3、《消防安全責任人備案表》

4、《消防安全管理人備案表》

延邊州消防救援支隊

[ 本作品中使用的圖片等內(nèi)容,如涉及版權,請致電。確認后將第一時間刪除。聯(lián)系電話:0433—815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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