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為困難群眾撐起“暖心傘”
近日,我院收到了一封來自司法救助對象的感謝信,這封信言辭真切、飽含深情,承載著來信人對汪清檢察沉甸甸的信任與感謝,表達了他對汪清檢察官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的由衷贊譽,道出了濃濃的司法溫情。
去年九月,我院受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在案件判決后被告人劉某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應(yīng)當賠償被害人霍某某醫(yī)藥費等經(jīng)濟損失兩萬三千余元。但因劉某某無賠償能力,霍某某無法通過訴訟途徑獲得賠償。加之霍某某原本家庭生活困難,沒有社會保險,只有打零工為生,租房居住,因本案受傷后入院治療,導(dǎo)致生活難以為繼。
我院檢察官通過向所在社區(qū)居民委員會了解、到其家中走訪等方式,確認情況屬實,符合應(yīng)當救助情形。為了防止被害人因案返貧,主動為其申請了司法救助金。收到救助金后,霍某某十分感謝汪清檢察解決了他的燃眉之急,第一時間將感謝信送到了我院檢察官手中。
法律并不冰冷,司法也有溫情。下一步,我院將堅持“應(yīng)救盡救”“主動救助”,加強與相關(guān)職能部門、團體、組織的聯(lián)系協(xié)作,豐富救助形式,形成救助合力,著力構(gòu)建多元化、綜合性的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為更多生活困難群眾照亮“一縷光”、撐起“暖心傘”。